关于2016年03月16日至31日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河源电厂二期2×10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6〕188号 2016-03-30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埔前镇
2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圳市大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粤环审〔2016〕175号 2016-03-18 深圳市大正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工业区工业六路4号220栋、221栋、222栋、223栋、225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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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不于批准关于广东省封开县园珠顶铜钼矿采选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通知 

粤环审〔2016〕183号 2016-03-23 肇庆市升华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省肇庆市封开县南丰镇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环境保护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批复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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