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山市小榄镇龙山电镀基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中山市小榄镇龙山电镀基地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粤环审〔2019〕569号2019-12-31中山市龙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山市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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