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湛高速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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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汕湛高速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环境影响报告书(重新报批)的批复

 粤环审[2021]145号 2021-06-03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汕湛分公司广东揭阳揭西县;广东梅州五华县;广东惠州博罗县;广东河源紫金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六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便民办事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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