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尾市锦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建设地点
1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汕尾市锦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电路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无公章) 粤环审[2022]279号 2022-11-16汕尾市锦合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汕尾海丰县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三十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生态环境部或者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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