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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江门市展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酸回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江门市展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酸回收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江门市展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酸回收项目
建设单位:   江门市展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崖门镇大留步(登高石工业区)
环评机构:   英德市德宝环境保护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综合利用废酸(HW34)5万t/a,废泥(HW17)0.2万t/a,生产各类水处理剂650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和初期雨水一同进入厂区废水处理站,经过酸碱中和、絮凝沉淀、过滤、纳滤等工艺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厂区的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处理可达到《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再排入银洲湖。 经以上措施后,项目外排生活污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工艺废气包括:溶解区废气、化铁区废气生产区废气、聚铁生产区废气和储罐大小呼吸等。溶解区聚合硫酸铁、聚合氯化铁生产线搅拌溶解槽、化铁区氯化亚铁耗酸池运行时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塔(位于溶解区)废气处理方法,处理废气通过15m高1#排气筒排放;聚铁生产区聚合硫酸铁和聚合氯化铁生产线反应釜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和氮氧化物采用两级副反应塔+碱液喷淋塔废气处理方法,处理废气通过15m高3#排气筒排放;储罐区各储罐装卸物料时设置气相平衡管控制大呼吸废气排放,30%盐酸和废盐酸储罐(共6个)设置大管套小管,将产生的盐酸雾集中收集后经设置在储罐区的碱液喷淋塔处理达标,由15m高4#排气筒排放。本项目产生的盐酸雾、硫酸雾和氮氧化物经处理后均可以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备用发电机采用清洁能源,尾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放尾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针对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原辅材料的储存、输送、投料、生产工艺设备等各环节均采取严格的密闭密封措施,如本项目固体物料采用密闭投料的方式,各类液体物料均通过密闭管道输送,采用耐腐蚀管道,减少管道之间的连接,减少渗漏、泄漏等;项目反应釜、搅拌槽、耗酸池运行时实施严格的密闭加盖,耗酸池在密闭室内运行,仅有抽风口与废气收集管相连,保持容器内微负压状态,减少废气散逸出来;储罐区液体物料装卸时采用气相平衡管,减少储罐大呼吸废气量,采用大管套小管装置收集储罐大小呼吸集中处理,加强储罐呼吸阀和液压安全阀的检查、维护、使用和管理,正常发挥呼吸阀和液压阀降低呼吸排放的作用,对储罐表面喷涂浅色涂层,夏天经常在罐区洒水降温;在生产车间周围及厂区四周进行植被绿化等措施;加强生产管理和车间的通风排气,确保项目运行时无组织排放得到有效控制,最大化降低无组织排放量。 经以上措施后,项目外排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滤泥、废水处理站浓水、储罐底泥、亚硝酸钠和硫酸亚铁包装袋及生活垃圾等,其中滤泥、浓水、储罐底泥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包装袋由供应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则交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4、噪声治理措施 噪声主要为各生产线上的设备噪声,包括反应釜、压滤机、备用发电机、冷却塔、各类泵及风机等辅助工程噪声,项目将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保证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5、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可能造成地下水污染的污染源主要为生产车间、储罐区、铁泥仓库、滤泥仓库、废水处理站等,这些设施均采取了相应的地下水防护措施,包括防腐蚀及防渗基础处理,围堰及建设事故应急池等。总体来说,在严格做好设施防渗措施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对厂区地下水造成的影响很小。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7份,回收7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30份,回收126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赞成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82.54%的个人受访者表示,只要项目建设能落实好环评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项目建设是支持的,17.46%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七年七月十八日

U0201707183339633393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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