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年4月1日至2017年4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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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深圳市中核海得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旧场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R1-B栋6楼生产车间;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金沙片区卢田路以北、临松路以西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将旧场所的幽门螺旋杆呼吸诊断剂生产线迁到新址,项目内容包括使用放射性核素碳-14生产放射性药物,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旧场所实施退役。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制定退役方案,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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