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藤铁矿区Ⅷ号矿体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3月22日至2017年03月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藤铁矿区Ⅷ号矿体铁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
建设单位: | 怀集县天骄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 |
环评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肇庆市怀集县藤铁矿区Ⅷ号矿体铁矿位于怀集县城北东12°方向,直线距离24.5km处,矿区查明保有矿产资源储量127.97万t,矿石平均品位TFe 31.79%,Cu 0.38%,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划定矿区范围批复书》(〔2009〕0014号),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圈定,面积0.72km2,开采标高由+450 m至+235m。怀集县天骄矿业有限公拟在探矿权范围内申请采矿权,设计利用设计利用的矿产资源储量108.04 万t,确定开采储量100.14万t,采用地下开采方式,矿山开采规模12万t/a,项目产品为含铜铁矿石,采出后直接外售。矿山整个生产服务年限为12.0年,其中基建期1.0年,投产至达产期1.0年,稳产期8.0年,减产期1.0年,闭坑整治期1.0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废水。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包括矿坑涌水(正常涌水量为1369m3/d,最大为4671m3/d),废石堆场淋溶水(最大259m3/d)和生活污水(11.7m3/d)项目矿井水沉淀处理后除部分回用于生产外,不能回用的矿井水全部处理达标后外排入龙坑涌溪,需外排的矿井废水最大为4598m3/d。矿井涌水外排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经沉淀处理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水质标准与《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1-2012)中“表2 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两者之中严的指标限值。(二)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井下废气、废石堆场及运输道路扬尘,食堂油烟以及备用发电机燃油废气等。采矿作业采用湿式凿岩,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定期喷雾洒水降低井下粉尘浓度, 井下废气通过强制通风排出;采取定期洒水减少运输、装卸作业的扬尘排放;柴油发电机年使用时间很少,使用时柴油机的废气污染物较少;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引至屋顶排放。(三)地下水。采矿区主要按采矿工程、排水工程中易引起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因子进行防治;废石堆区应防止降雨或地表水的入渗;矿石堆场设顶棚遮盖防止长期暴露、降雨淋滤及地表水的入渗。综合预测表明矿山开采生产期间,矿坑中地下水、废石堆淋滤水等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污染;闭坑后矿坑的地下水主要溶滤采矿废石,地下水的污染指标和采矿废石堆淋滤水相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III类水质标准,不会造成地下水水质污染。(四)固废。项目主要固体废物是矿区开采过程中随着开采工作的推进而产生的废石和生活垃圾。项目基建期估算总挖方0.47万m3,其中剥离表土约0.06万m3用于矿区内山坡裸露区绿化覆土,其余0.41万m3运往废石场集中堆放,本项目年生产废石量1760m3(4400t),掘进巷道建设累计产出废石量约1.76万m3,全部堆存于废石场。废石场采取截排水沟、挡墙,下游设沉淀池处理淋溶水。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2.9t/a,集中放置垃圾箱,定期清送至怀集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网上公示、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对象主要包括评价范围内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人群代表,共发放个人调查表116份,有效回收116份;发放团体意见调查表8份,回收8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受调查公众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没有人反对项目建设;8个被调查单位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没有单位反对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
U020170322545114820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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