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公众网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拟对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7年01月03日至2017年01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公用码头增加化工品及成品油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东莞市虎门港沙田港区立沙岛西侧
环评机构: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东莞市虎门港同舟石化码头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沙田镇立沙岛作业区内,西面为珠江狮子洋。现有项目码头于2005年6月17日获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的环评批复(批复文号为粤环函【2005】646号);于2009年1月9日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批复文号为粤环审【2009】5号)。现有项目建设内容包括:3万吨级、2000吨级化工泊位各1座及相关配套设施,进港航道长约14.1公里,宽160米,项目用海面积约19万平方米,使用岸线335米。装卸货种为甲苯、二甲苯、三氯乙烯、丙烯酸异丁酯等46种化工品,年设计通过能力为160万吨/年。 建设单位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改造,将现有项目的化工品装卸货种增加至154种,并在现有项目码头的基础上增加成品油装卸工艺以及相应的装卸设备,成品油主要包括汽油、柴油、煤油。现有项目码头按5万吨级预留,码头水工结构、泊位数量、设计吞吐量均不变,改造后将码头停泊水域底高程浚深至-13.5m,可兼顾3艘2000吨级船舶或1艘5万吨级油船靠泊。装卸货种包括成品油及化工品,其设计吞吐量分别为65万吨/年、95万吨/年,合计为160万吨/年,成品油及化工品仓储依托后方的东莞市百安石化仓储有限公司立沙岛石化仓储库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地表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码头冲洗废水、化工品管道清洗废水、码头初期雨水等。项目改造后的生产废水经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于库区绿化,不外排。 (二)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汽油装船时产生的油气依托库区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排放的有组织废气、化工品装卸扫线后装卸软管无组织排放废气、油品装卸扫线后装卸软管无组织排放废气、柴油和煤油装船无组织排放油气。本项目拟在码头上设置油气回收管,将码头上汽油装船过程产生的油气收集后依托库区的油气回收装置处理达标后排放。码头上设置了连通船舶与库区储罐的气相平衡管,避免易挥发性化学品由液体转化为气体后排放到大气中。经预测分析,项目改造完成后整个码头无组织排放的污染物中,以苯乙烯的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Pi最大,为7.97%,出现在下风向66m处。各敏感点处污染物叠加现状值后均可达到相应标准的要求。正常排放情况下,本改造项目叠加周边其他在建拟建污染源后,项目评价范围内各环境空气敏感点的地面小时平均浓度最高贡献值和叠加值都能满足相应标准的要求。 (三)声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改造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码头进港船舶鸣笛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等。本项目采取了限制到达港内船舶鸣笛,及加强管理和检测、保养各种机械设备等措施,以降低噪声量。经预测分析,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这种最严重影响情况下,这些声源排放噪声对各边界声环境的影响预测值叠加现状背景值后,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 dB(A))的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及污染防治措施:本改造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沾有化工品或油品的抹布及手套等,以及洗舱废水。本项目本着“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产生的废抹布及手套收集后送至百安石化危险废物堆放点暂存,由百安石化委托韶关绿然再生资源发展有限公司处理;洗舱废水在码头处经污水管接收后,泵入库区专用玻璃钢储罐(容积为100m3)暂存后,委托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舟石化已建立了较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在码头的工作楼中配置了相应的应急物资、溢油设备等,在码头四周布置了围油栏。同时,建设单位与东莞市金骅海港口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码头溢油防污染合作服务合同,金骅海公司在本项目所在水域配备了防污船,一旦本项目码头处发生事故溢液,金骅海公司可及时到现场进行应急处理。此外,本项目码头的四周建设高约20cm防污护栏,A、B、C泊位装卸区以及成品油装卸周边也建有高约15cm的防污护栏,可避免码头上产生的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以及消防废水流入周边水体中。码头后沿平台上共设置污水池3个(6m3/个),容积合计为18m3,可用于收集码头上的初期雨水、码头面冲洗废水及消防废水。污水池中的废水收集后泵至库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百安石化库区设置了1个初期雨水罐(3000m3)以及1个事故应急池(750m3),可用于本项目发生消防事故时消防废水的贮存使用。报告书分析,在建设单位按照要求做好上述各项风险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并不断完善风险事故应急预案等的前提下,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本次公众参与个人调查表共发放并回收65份,回收率100%;单位调查表共发放并回收8份,回收率100%。在参与调查的人员中,100%的人员表示赞成本项目的建设;参与调查的单位中,100%的单位赞成本项目的建设。综合分析可知,没有调查人员和调查单位反对本项目的建设。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二〇一七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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