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湛江500千伏大唐雷州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655,020-87531393
传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湛江500千伏大唐雷州电厂一期接入系统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遂溪县、麻章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供电局 |
项目概况 |
1、变电工程:500千伏港城变电站扩建2个500千伏出线间隔;2、线路工程:(1)新建雷州电厂至港城变电站500千伏同塔双回线路,线路长度约2*105千米。(2)由于出线间隔调整,需对500千伏港茂甲、乙线进行改造,拆除原线路0.485千米,新建同塔双回路0.55千米。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合理选择导线直径及导线分裂数,要求导线、金具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施工期间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并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因特殊工艺要求确需进行夜间施工时,应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 (2)电磁环境:输电线路路径避让居民集中区域,同时严格执行《110KV_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等规范,并严格落实线路经过农业耕作区时导线抬升及经过居民区时导线抬升或拆迁措施以降低电磁环境影响,保证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控制变电站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保证电磁环境符合标准。 (3)环境空气:施工期应采取封闭运输、遮盖、洒水等防扬尘措施。 (4)固体废物:施工单位对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塔基开挖产生的临时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回填后剩余的土方堆至塔基征地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运行期变电站内生活垃圾依托站内现有垃圾桶收集。 (5)废污水:施工单位应将施工废水沉砂后回用,生活污水利用站内或沿线民房、工屋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6)生态环境:施工单位应按照划定的施工区域进行施工活动,对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应合理处置,多余的土方可用于站区绿化回填。 (7)环境风险:发生事故时,少量废油及少量的含油废水应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机构处理。 (8)环境管理:工程建成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针对可能的投诉纠纷点进行监测,如超标需及时采取措施并确保电磁环境和噪声达标;加强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和相关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9)本线路穿越湛江市生态严控区和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在生态严控区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工程建设、运营工程将采取以下的环境保护措施:1、优化生态严控区内塔基设置,尽量减少塔基数量;2、采取飞艇架线等先进施工工艺,不砍伐通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作为施工便道;3、严格划定施工区域,各塔基施工场地尽量控制在200平方米内;4、尽量采用占地面积小,开挖量少的人工挖孔桩基础;5、不在生态严控区和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取弃土场、施工营地、牵张场地,禁止排放施工废水及固体废物;6、工程开挖土方优先用于回填,回填后多余土方平整在塔基征地范围内,并采取适宜的植物措施和工程措施防止水土流失;7、在水源保护区内不得立塔、动土、设置永久占地、临时占地,不得在水源保护区内进行除锈、镀锌等工作,施工人员不得在保护区内游泳、洗涤等;8、临时堆土点、施工弃土应远离水源保护区,生活垃圾应妥善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范围为工程建设地附近的公众和团体;发放并回收个人调查表96份,团体调查表18份。调查结果表明,在采取各项环保措施并满足国家标准的前提下,89.7%的被调查公众表示支持或有条件支持,10.3%的公众表示无所谓;被调查的团队表示支持或有条件支持。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