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基地等离子体处置危险废弃物示范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8月04日至2016年08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基地等离子体处置危险废弃物示范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龙岗区东江工业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龙岗区坪地镇年丰村打石窝 |
环评机构: | 江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年处置危险废物量9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该项目的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部分回用,剩余部分达标排放;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焚烧烟气采用配伍、3T+E控制、余热锅炉设置SNCR系统以及“急冷半干法+袋式除尘器+湿法脱酸”处理后达标排放,采用车间密闭等措施减少项目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用隔声、减振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按要求妥善处理。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1份,回收11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20份,回收118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同意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100%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受访者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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