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7月08日至2016年07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河惠莞高速公路河源紫金至惠州惠阳段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惠州市 |
环评机构: |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起点位于河源市紫金县南部,与汕湛高速公路相接,终点位于惠州市惠阳区平潭镇栗岗附近与广惠高速相接。路线全长约75.236公里,推荐线方案为B+K+A3+K,采用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100公里每小时的设计速度,路基宽33.5米。共设桥梁21.379公里/60座,隧道长4.522公里/6座,桥隧比为34.43%,设有7座互通式立交,设有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匝道收费站6处,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2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噪声防治措施:对金光村红光村/大田坑等6处敏感点共计设置4米高声屏障4770延米、5米高声屏障530延米,由于6处敏感点采取安装声屏障措施后仍超标,辅助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改善室内声环境,共计116户居民。对于不具备设置声屏障条件的47处超标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总计352户居民、3所学校,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后满足室内标准要求。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桥梁施工应选择在枯水期进行桥梁水下部分施工,同时严格做好工程环境监理工作;桥梁钻孔灌注桩产生的废渣严禁弃入秋香江等Ⅱ类水体中,可送到岸上选择适当的地点,采取一定的工程防护措施后统一处理;为减轻桥梁水中桥墩施工对水环境和水生生态的影响,涉水大桥桥墩施工采用钢围堰钻孔桩基础施工,钻桥梁基础钻渣翻晒后就地摊平于公路征地范围内,禁止向水体直接排放生产废水。施工栈桥、水上混凝土搅拌堆置的砂石料、油料、化学品及其他一些粉末状材料必须遮盖保管,防止受雨水冲刷进入沿线水体;施工营地化粪池出水禁止直接排入河流;拌和站、预制场和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需经施工现场的明沟、沉砂池初步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施工临建区应设置生化处理池,含油废水应经隔油沉淀后方可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经生化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沟渠,严禁污水直接进入秋香江等II类水体,污染水体。项目应避免在暴雨天施工,暴雨期应采取应急措施,尽量用覆盖物覆盖新挖的陡坡,防止冲刷和塌崩。营运期服务区、停车区、好义收费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生化设施处理达到作为道路浇洒和绿化用水;热水收费站等其余5处收费站及横沥运营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水量较小,设置二级生化设施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排入附近沟渠。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在设计阶段严格控制线位向森林公园侧摆动、禁设弃渣场等临时用地、施工期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加强施工期监理和管理,工程结束后做好边坡绿化。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时间,避开野生动物活动的高峰时段。集中辅助设施建设,施工场地(灰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预制场等)尽量选在互通立交占地范围内,减少土地占用。施工完成后及时恢复公路两侧、桥下及涵洞洞口植被。 4、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招元水库水源保护区内的观田大桥、围岗大桥、上围大桥及蓝塘秋香江大桥、赤竹坪大桥共5座桥梁采用加高加强防撞栏设计,防撞栏采用SS级,护栏高度1.1米;防撞栏外设置防落网,防止抛投物品坠入河中污染水体;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避免泄漏的危险化学品、消防废水、路面雨水直接流入河流;桥梁各设置一个事故沉淀池,沉淀池容积根据路面径流计算,并从较为保守的角度考虑,增加10%安全系数;对保护区内的路基工程边沟采用防渗边沟,路基路堤段采用加高加强防撞栏,设置限速警示标志,制定本工程的应急预案,将其纳入至沿线地方总体应急预案,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及设备。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工程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对象为受项目建设直接和间接影响的个人和单位,共有效回收调查表376份,其中个人调查表332份,单位、团体调查表44份。调查结果及最终回访意见显示,沿线的被调查群众个人均对本工程的建设表示支持或者无所谓;无人持反对意见;97.8%的被调查单位对本工程的建设表示支持或者无所谓,有1处被调查单位反对项目建设。针对反对的单位潭头村村委会,主要是担心占用耕地,减少人均耕地。建设单位承诺若占用耕地,会对失地农民的经济补偿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多方渠道引导失地农民再就业。对于部分被调查单位和个人所担心的工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单位表示将加强施工期及营运期的管理,坚持环保优先的原则,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本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下载文件 |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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