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清远市中医院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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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清远市中医院核技术应用改扩建项目 |
清远市中医院 |
清远市清城区桥北路10号 |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拟新增使用1台DSA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属Ⅱ类射线装置;新增CT机、DR机共3台X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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