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深圳市大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16年03月08日至2016年0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大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深圳市大正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工业区工业六路4号220栋、221栋、222栋、223栋、225栋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学院 |
项目概况: | 深圳市大正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选址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工业区工业六路4号,拟租用5栋厂房,生产车间面积为16800平方米。拟建设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化学品仓库、原料仓库等仓储工程,给水系统、废气处理设施、废水处理系统等公辅、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线路板55万平方米,其中金属板15万平方米、柔性板25万平方米、刚性多层板15万平方米。项目镀镍、镀金工序外委处理。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产废水(含高浓度有机废水、低浓度有机废水、含氮废水、络合废水、综合废水、酸碱废液)产生量为820 m3/d,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80 m3/d。其中高浓度有机废水经“调节+酸析”后进入低浓度有机废水池;含氮废水经“阴离子交换+阳离子交换”后进入低浓度有机废水池;络合废水经“络合+沉淀”后进入低浓度有机废水池;综合废水经“两级混凝沉淀+多介质过滤器”处理后,清水回用到车间作为生产用水,浓水进入低浓度有机废水池;低浓度有机废水池废水经“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级沉淀+一级曝气生物滤池+臭氧氧化+二级曝气生物滤池”处理达标后排放,项目中水回用率为48.5%。 报告书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具有完善的污水排污管网,属于沙井污水处理厂的纳污范围,可衔接创业六路的DN200截污管通过创业五路的截流井流入沙井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干管工程。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厂区的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1597-2015)中表2珠三角排放限值(其中COD、SS、氨氮等污染物执行影响排放限值的200%)后经市政管道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的三级标准后再排入沙井污水处理厂处理。(二)项目蚀刻、电镀、酸洗、退锡等工序产生的酸碱性废气经过喷淋塔进行中和处理,再经风机引至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印刷油墨挥发的非甲烷总烃、甲苯、二甲苯等经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然后由风机分别引至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开料、外形加工、钻孔过程会产生的工艺粉尘,由集气罩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后由风机分别引至3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中严的指标要求。(三)项目生产车间、化粪池、废水处理设施、危险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危险暂存场所等进行防渗处理,加强管理,定期的对化粪池、废水处理站、危险品仓库、化学品仓库、危废暂存场所防腐、防渗措施检查,避免跑、冒、滴、漏现场的出现。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四)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开孔设备、抽风设备、冲切设备、研磨设备、水洗机、蚀刻设备等机械设备噪声。项目选用环保低噪型设备,并作基础减振,合理布置各设备的位置;厂房安装隔声门窗等;报告书预测,项目设备在采取以上措施情况下,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五)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主要包括:化学品的泄漏、火灾等事故引发环境污染;废气废水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导致环境污染。项目拟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包括总图布置和建筑安全防范措施、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原辅材料储罐区的防泄漏措施等。为收集消防废水和杜绝废水事故排放,项目设置容积为820m3的事故水池,并制定风险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70份,回收143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84.6%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3.3%表示无所谓,2.1%表示反对,反对理由是担心企业偷拍和后期监管问题。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下载文件 |
二〇一六年三月八日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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