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4G二期规划基站(东莞、河源、深圳、惠州分册)。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6年1月20日至2016年1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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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公司4G二期规划基站环境影响报告表 (东莞、河源、深圳、惠州分册) |
建设地点 |
东莞、河源、深圳、惠州 |
建设单位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规划基站共3843个宏基站,其中东莞1506个、河源68个、深圳1453个、惠州816个。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主要是电磁环境影响。 对策和措施:项目必须环保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功率和频率运行,组织日常维护、监测,确保发射功率在标称功率范围内,确保周围敏感目标的电磁水平不超过管理目标值。进行合理规划、合理布局,充分考虑到周围环境的现状以及发展规划,同时也要符合城市市容景观和环境保护规划发展的要求。对公众投诉的基站,了解投诉事件原由,及时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并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开展工作,积极与投诉主体沟通,向周围公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在基站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废渣等交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铅酸废旧蓄电池应交由有经营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