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扩建项目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01月19日至2016年01月20日(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樟木头镇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保护职业技术学校 |
项目概况: | 拟扩建2×39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年运行3500小时,燃料为天然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业废水部分回用,剩余废水经处理后供樟木头镇市政用于绿化、地面清洗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2)采用干式低氮燃烧技术,预留烟气脱硝空间,启停机阶段加强生产管理,烟气经80米高烟囱排放;(3)采用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4)危险废物、一般固废及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处置;(5)加强监控,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采取相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下载文件 |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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