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江门、肇庆、云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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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江门、肇庆、云浮) |
建设地点 |
江门、肇庆、云浮等3个市辖区 |
建设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广东分公司中国移动3G(TD-SCDMA)网络七期广东扩容工程在江门、肇庆、云浮共建设1284个宏基站,其中江门484个,肇庆452个,云浮348个。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磁辐射。 1、按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制定事故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把事故产生的损失降至最低。不擅自改变功率,指定专人负责基站的环保管理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检测,加强宣传,让公众了解移动通信基站的工作原理,使人们对移动通信基站的电磁辐射有一客观公正的认识。 2、在移动通信基站的选址、设计、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的实施,以实现环境保护工作规范化。在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前提下,贯彻“谨慎预防”的原则,合理地降低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 3、通过采取降低基站发射功率、增加基站架设高度以及调整主瓣方向等技术措施确保公众活动区的电磁辐射水平满足国家标准 4、设置兼职或专职的电磁辐射环境监测人员,聘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电磁辐射基础知识培训和环境监测培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方能开展电磁辐射环境监测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