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26日至2015年12月0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含小榄支线)工程 |
建设单位: | 中电建(广东)中开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中山市、江门市境内 |
环评机构: | 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中心 |
项目概况: | 高速公路,含主线及小榄支线,全长151.607km,双向六车道,路基宽33.5~34.5m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声环境保护措施:135个敏感点中127个敏感点均采取降噪措施:(1)主线共有87处敏感点设置5m高声屏障,共设置声屏障63706延米,其中68处敏感点辅助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共计3246户居民、4所学校。对于不具备设置声屏障条件的24处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总计393户居民、1所学校。(2)支线共有17处敏感点设置5m高声屏障,共设置声屏障14605延米,其中14处敏感点辅助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总计742户居民。对于不具备设置声屏障条件的1处敏感点采取安装通风隔声窗措施,总计20户居民。 2、水环境保护措施:涉水桥梁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水下部分施工,,桥墩施工采用钢围堰钻孔桩基础施工,钻孔灌注桩产生的废渣、泥浆经船泵至岸边泥浆池,泥浆重复利用或干化后填埋处置。施工栈桥、水上混凝土搅拌堆置的砂石料、油料、化学品及其他一些粉末状材料遮盖保管,拌和站、预制场和物料堆场等施工场地产生的生产废水,经施工现场的明沟、沉砂池初步处理。施工营地粪便污水设移动环保厕所收集,交给附近居民作农肥。营运期服务区、收费站、养护区、管理中心等设施产生的生活污水自建二级生化处理设施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相应标准后排入附近水体,对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于潭江广东鲂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应优化施工方案、禁止施工期污水直接排入潭江,加强风险应急方案和生态补偿措施,加强施工期生态监管和保护。其余路段应优化施工时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预制场、灰土拌和站等施工场地应尽量布设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前应对临时用地表层耕作土剥离集中堆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土地平整和植被恢复。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做好取土场、弃渣场等临时用地的恢复工作,加强边坡植物防护、边坡防护等措施。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灰土搅拌站、沥青搅拌站、预制场等)选址,堆场、未铺装路面进行洒水作业;采用先进的沥青拌合装置,并配备除尘设备、沥青烟净化和排放设施。营运期加强组织管理,对上路车辆进行检查。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施工期禁止水源保护区内船舶运输剧毒物品、危险废物以及国家规定禁止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其他进入水源保护区内的船舶应当配备防溢、防渗、防漏、防散落设备,收集残油、废油、含油废水、生活污染物等废弃物的设施,以及船舶发生事故时防止污染水体的应急设备。营运期禁止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在水源保护区内通行,配备监控系统和应急预案等管理措施;将磨刀门西江特大桥、虎跳门西江特大桥、黄烈潭江大桥3座桥梁的防护栏提高至最高等级SS级,采用加强型墙式护栏,护栏高度1.1m,并设置防落网;3座桥梁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两端两侧各设置1个沉淀池,共12个沉淀池。线路临近坪迳水库和龙门水库的路基段设置连续防渗边沟,桥梁段防护栏提高至最高等级SS级,采用加强型墙式护栏,护栏高度1.1m,并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公众参与采取的方式包括媒体(报纸、网络)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调查范围为项目环境影响范围,调查对象为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的个人和单位,本项目共发放个人调查表900份,收回有效公众个人调查表869份,根据统计结果,初次调查时57.4%(499人)的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19.8%(172人)的被调查者持无所谓的态度,22.8%(198人)的被调查者持反对意见。经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回访后60.3%(524人)的被调查者支持项目建设,19.9%(173人)的被调查者持无所谓的态度, 19.8%(172人)的被调查者持反对意见。调查发放和收回机构意见调查表51份,根据统计结果,初次调查时84.3%(43家)的被调查机构支持项目建设、9.8%(5家)的被调查机构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态度、5.9%(3家)的调查机构反对本项目建设。经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回访后,原3家调查机构仍持反对意见。 |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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