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18日至2015年11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华电丰盛汕头电厂“上大压小”新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汕头华电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海门角尖山南麓的滨海地段 |
环评机构: |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建设2×6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5500小时。设计煤种为神府东胜烟煤,校核煤种为山西晋北烟煤。设7万吨级煤码头1座和2个工作船泊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对烟气采取脱硝、除尘、脱硫等措施,烟囱高度210米,烟气达标排放。采用全封闭煤仓,运煤栈桥、转运站、翻车机室等按全封闭设计,各转运站的落煤点、导料槽出口处采取抑尘、除尘措施;(2)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3)工程采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吸声、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达标排放;(4)灰渣和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时运至灰场贮存;(5)采取措施阻拦海水中的生物被动吸入和受损伤,对项目附近水域的水产资源恢复作出经济补偿;(6)项目采用液氨为还原剂,采取泄漏防范、应急措施,设置DCS报警系统。制定并落实船舶事故溢油应急预案。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所在地公众及有关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33份,回收33份;发放个人调查表503份,回收503份。调查结果显示:93.9%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6.1%表示无所谓;92.3%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建设,7.5%表示无所谓,0.2%持反对态度,但回访后表示支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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