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海事局茂名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项目名称 |
广东海事局茂名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
建设地点 |
茂名市大放鸡岛第二高峰(大放鸡岛雷达站)、茂名市水东港进出港航道东侧(水东湾雷达站)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茂名海事局 |
项目概况 |
新建两个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简称:VTS)雷达站:大放鸡岛雷达站、水东湾雷达站。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雷达发射机在定时脉冲触发下,产生射频脉冲,经过天线向空间定向发射,天线旋转,做空间方位扫描。在开机状态,空中天线主视方向的电磁辐射场强增高,从而产生电磁影响。脉冲VTS雷达天线具有很强的方向性,其主要功能是向空间发射电磁波并接收来自目标的回波。能量主要聚集在天线的主瓣,而且有其特定的探测方向,因此,本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是电磁环境影响。 对策和措施:项目必须环保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批的功率和频率运行,组织日常维护、监测,确保发射功率在标称功率范围内,确保周围敏感目标的电磁辐射水平不超过管理目标值。大放鸡岛和水东湾的VTS雷达应向海面和航道定向发射。雷达系统装有故障自检和参数检测装置,建设单位加强设备的运行维护,必须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雷达安全可靠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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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