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省云安县莳田矿区金子窝大塘肚区段银铅锌多金属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09日至2015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东省云安县莳田矿区金子窝大塘肚区段银铅锌多金属矿项目 |
建设单位: | 云浮市永信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云安县金子窝大塘肚区段 |
环评机构: | 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省云安县莳田矿区金子窝大塘肚区段银铅锌多金属矿项目矿址位于云浮市云安县六都镇,涉及莳田矿区的大塘肚区段和金子窝区段部分范围。本项目属闭坑重采、新设置采矿权项目,矿区范围由4个拐点坐标圈定矿区面积为0.1794km2,开采深度自0m至-80m标高。项目设计开采规模为5万吨/年原矿石,拟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开采银铅锌矿石,开采方法为分段空场采矿法;总服务年限为6年,其中包括基建期和闭坑整治期各1年。项目不设选矿厂,采出的矿石外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废石场淋溶水经收集和沉淀处理后经附近季节性小山沟排入南乡水。矿坑涌水用井下水仓收集和提升至地面,98m3/d回用于生产,其余9251.2m3/d经附近季节性小山沟排入南乡水。矿坑涌水出口位置预留水处理设施,采用投加石灰对可能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的矿坑涌水进行混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矿区林地灌溉。(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定期监测矿区及周边水体的色度、臭味、浑浊度、化学成分等,一旦出现异常,及时确定和控制污染源,并对已受污染场地进行异位处理和原位修复;废矿石堆场周边设截水沟、场内设排水沟,确保淋溶水排入沉淀池内,避免污染地下水。(三)生态保护措施:在工业场地建设过程中,对表土进行剥离和暂存,土建期末期按复垦方案要求进行场地平整、表土回填和绿化设计;按照已批复的《云浮市金子窝大塘肚区段铅锌银多金属矿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开展水土保持工作。(四)废气主要为矿石开采时凿岩、爆破、铲装、运输等环节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洒水抑尘、强制排风等方式处理,确保外排废气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五)采矿废石产生量为1.21万m3,其中0.61万m3弃土外运处置,其余0.6万m3废石运至临时废石场堆放后,定期外售作为建筑材料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废机油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7份,回收7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40份,回收134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97.76%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24%表示反对项目建设,主要原因是担心项目建设造成水土流失、影响生活及耕作用水和造成地面塌陷,但经环评单位电话回访解释后,表示同意。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五年十月九日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