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惠州市宏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炼油废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05月14日至2015年05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宏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10万吨/年炼油废气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宏瑞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石化工业区 |
环评机构: |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E4地块,年处理炼油废气13.1万吨,年产硫酸(浓度98%)284000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本身即为废气处理装置,通过采用先进的二氧化硫吸收转化工艺、SCR工艺、酸雾控制器、氨法脱硫、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控制废气排放;按清污分流,分类治理原则设置排水系统,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依托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油二期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报告书分析,在采取相关环保和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项目带来的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告期间暂未收到公众意见。 |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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