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华能东莞谢岗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一期(2×400MW级)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12月05日至2014年12月1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华能东莞谢岗燃气热电联产项目一期(2×400MW级)工程 |
建设单位: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东莞市谢岗镇 |
环评机构: |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2×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热电比51.04%、热效率73.2%,燃料为天然气,供热范围为东莞市谢岗镇、常平镇4个村及桥头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业废水部分回用,剩余废水排入谢岗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处理后回用于厂区绿化;(2)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采用SCR脱硝工艺,烟气经60m烟囱排放;(3)采用隔声、消声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相应污染物防治措施后,项目运行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5份,回收25份;发放个人调查表200份,回收195份。调查结果显示,88%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12%表示不关心项目建设;78.97%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1.03%表示不关心项目建设,无人表示反对。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下载文件 |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五日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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