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州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4年10月15日至2014年10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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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州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项目 |
广州海顺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广州市广州大道中938号南方通信综合楼816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拟销售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数字化医用X射线摄影系统、床边机、胃肠机等医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 |
项目不涉及射线装置的贮存,安装和调试。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在销售活动中严格执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销售台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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