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500kV深圳至鹏城线路串抗工程,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4年9月17日至2014年9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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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500kV深圳至鹏城线路串抗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龙华新区 |
建设单位 |
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1)新建500kV串抗场位于500kV鹏程变电站东侧、500kV深鹏甲、乙线N2~N3档距下方,本期在500kV深鹏甲、乙线上串联两组28Ω的限流电抗器,同时500kV鹏城变电站3台主变35kV侧各加装1组容量为40Mvar的低压电容器。串抗场工程占地12555m2,其中利用500kV鹏程变电站已征土地7905m2,需新征土地4650m2。 (2)配套500kV输电线路工程需拆除原有500kV 鹏深甲乙线导线约400m,新建导线约300m,无需拆除和新立杆塔。 |
环评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行期电磁环境:高压一次设备均采用了均压措施,降低串抗场产生的无线电干扰水平;通过选择配电架构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从而保证地面工频电场符合标准;对电气设备进行合理布局,保证导体和电气设备安全距离,选用具有抗干扰能力的设备,降低无线电干扰和静电感应的影响。 2.运行期声环境: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优化总平面布置,将站内建筑物合理布置,各功能区分开布置,尽量将高噪声设备相对集中布置,充分利用场地空间以衰减和阻隔噪声。对电晕放电的噪声,通过选择高压电气设备、导体等以及按晴天不出现电晕校验选择导线等措施,减轻电晕放电噪声。 3.施工扬尘:加强材料转运、存放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对于易起尘的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进出场地的车辆限制车速,场内道路、堆场及车辆进出道路应定时洒水,保持湿润,避免或减少产生扬尘。 4.施工污水:施工生活污水利用500kV鹏城变电站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施工废水需先行修筑简易沉砂池处理,经沉淀回用。 5.施工噪声:串抗场施工时选用低噪声的施工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取得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公告附近居民;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