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潮州市潮州医院钴-60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退役暨核技术应用改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
公示期:2014年7月28日至2014年8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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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潮州市潮州医院钴-60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退役暨核技术应用改扩建项目 |
潮州市潮州医院 |
潮州市湘桥区城新路8号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拟对使用钴-60放射源工作场所进行退役,钴-60机内含放射源钴-60,1枚,为I 类放射源;扩建使用数字减影血管造影机1台,属Ⅱ类射线装置;1台X射线骨密度仪、1台体外碎石系统、1台平板数字化X射线诊断系统1台DR机和2台移动式床边机,属Ⅲ类射线装置。 |
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妥善送贮放射源钴-60,制定有关倒源的程序、应急预案等有关制度和辐射安全措施。落实相关可能受污染设备的去向;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为:辐射安全管理人员和辐射工作人员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制定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加强放射性物质的安全管理;各机房、工作场所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进行设计和辐射防护;人员佩戴辐射防护用品以及个人剂量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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