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州花都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2个工作日(2014年07月21日至2014年07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广州花都海事处工作船码头及配套设施工程 |
建设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海事局 |
建设地点: | 拟建工作船码头位于广州市花都区白坭水道珠江水泥厂河段右岸;配套设施工程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都汽车城内岭西路东侧规划地块内。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拟建工作船码头1个,共2个泊位,使用岸线35m;配套设施工程征地总面积为4373.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2578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汇入新华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船舶含油废水经船舶的油水分离器处理后统一收集起来,与废矿物油一起交给广州港珠江防污有限公司处理;船舶上设生活污水贮存柜,将生活污水收集至污水贮存柜,交由海事部门生活污水接收船运走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疏浚淤泥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的抛泥区处理。落实各种污染防治措施后,该项目建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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