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6月17日至2014年06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30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茂名市环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在茂名分公司炼油分部厂内新建一套300万t/a柴油加氢装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加热炉使用脱硫燃料气为燃料,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加热烟气经50m高烟囱达标排放;含硫污水送炼油分部区酸性水汽提装置处理后和含油污水、生活污水一起送低浓度污水处理场处理达标排放;厂内建立三级防控体系,装置区设围堰及雨污切换系统,雨排水系统设置集中控制阀,设置足够容量的事故监控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消防废水和污染雨水不排入外环境。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 下载文件 |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七日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