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惠州市惠阳区力行环保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5月30日至2014年06月0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力行环保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惠州市惠阳区力行环保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惠澳大道东。 |
环评机构: | 中山大学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惠州市惠阳区淡水镇新桥惠澳大道东,综合利用及处理危险废物7.3万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A类废水采用先物化处理+生化处理+MVR+反渗透(RO)(备用);B类废水采用水解/生物接触氧化+膜生物反应池(MBR)+反渗透(RO)(备用),经处理后废水可达标排放。废气: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酸雾采用碱液喷淋处理;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等,经处理后可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利用建筑隔声等方式降噪;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6份,回收6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10份,回收110份。调查结果显示,10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没有单位表示反对;86%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4%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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