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励福实业(江门)贵金属有限公司扩建9448t/a贵金属回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5月27日至2014年06月0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励福实业(江门)贵金属有限公司扩建9448t/a贵金属回收项目 |
建设单位: | 励福实业(江门)贵金属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江门市高新区高新西路191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拟扩建规模为9448t/a,扩建危险废物回收类别包括:电子废物1040t/a、电镀废液7570t/a、吸附贵金属树脂107t/a、含贵金属吸收泥226t/a、含氰包装物5t/a、石化催化剂500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项目配套废水处理站一座,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单独收集处理达标,其余废水回用于生产、绿化,全厂生产废水不外排;废气:酸碱废气经中和塔处理达标后由25m烟囱排放,焚烧炉烟气经急冷+喷淋+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排放;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振、安装消声器、利用建筑隔声等方式降噪;地下水:厂房、污水处理设施等重点区域做好防渗防漏工作;固废: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一般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及严控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各类污染物经相应的治理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26份,回收26份;发放个人调查表85份,回收85份。调查结果显示,61.5%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38.5%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无所谓,没有单位表示反对;71.76%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28.24%表示无所谓,无人表示反对。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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