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中山市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中心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4年04月03日至2014年04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传 真:020-8753190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垃圾焚烧飞灰稳定化处理中心 |
建设单位: | 中山市威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中山市南朗镇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内 |
环评机构: | 中山大学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中山市南朗镇中心组团垃圾处理基地范围内,占地面积21218.4㎡,规划飞灰总处理规模160t/d,首期处理规模80t/d,二期处理规模80t/d。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气经油烟净化后在楼顶高处排放,工业粉尘采用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除尘效率不小于99.8%,保证废气达标排放。生活废水委托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生产废水回用不外排;废水收集渠道、收集池、化粪池等采用水泥混凝土材料建设,减少污水下渗。运营期噪声采取墙体围闭、绿化带阻隔等措施治理,保证厂界噪声达标。飞灰稳定化产物运至中心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填埋场填埋,除尘器滤袋交由有资质部门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各类污染物经污染物治理措施治理后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本项目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了网上公示信息、现场张贴公告、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问卷调查范围主要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点及有关单位等,调查对象包括直接和间接受项目建设影响、关注项目建设的人群代表和单位。共发放单位调查表10份,回收10份;发放个人调查表125份,回收122份。调查结果显示,80%的团体受访者表示支持该项目的建设,20%持无所谓态度,没有单位表示反对;84.42%的个人受访者表示支持本项目的建设,13.11%表示无所谓,2.47%表示反对(3人),经回访后,反对者均表示同意该该项目建设。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未收到其他形式的反馈意见。我厅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〇一四年四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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