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广东紫金经济开发区(深圳龙岗(紫金)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于2008年8月受理广东紫金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广东紫金经济开发区(深圳龙岗(紫金)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研究,我局拟批准该园区环评,但开发的面积、规模不得突破国家核定的范围。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概况
广东紫金经济开发区位于河源市紫金县古竹镇内、东江紫金河段的左岸,其前身为199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紫金经济开发试验区。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后面积调整为211公顷,主导产业为五金、电子、建材。深圳龙岗(紫金)产业转移工业园与广东紫金经济开发区用地完全重合。一块区域,两个名称。开发区规划占地211公顷(其中工业用地26.58公顷,占13.1%),目前已开发土地167.9hm2,占规划总面积79.6%。该园区目前主导产业为眼镜、五金、电子信息,配套有金融、商业、居住区,园区内现有新基眼镜五金配件有限公司、祥耀电子厂等6家企业。园区规划工业用地为一类工业用地,禁止引入三类工业。
二、主要环境影响
(一)园区使用清洁能源,废气污染源强较小,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二)园区污水(3904吨/日)正常排放时,COD、氨氮在蓼坑河的浓度增值叠加本底值后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义容河符合Ⅱ类水质标准;事故排放情况下,蓼坑河将严重超标,对义容河也将产生较大影响,但东江仍可满足Ⅱ类水质标准。因此,污水须处理并达标排放,杜绝事故性排放现象产生。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周边居民点可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要求。
(四)通过对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将其影响减至较低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纳入拟建的古竹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的指标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蓼坑河。古竹污水处理厂建成投入运营前,园区新建的有污水排放项目不得投入试生产。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首期工程用能以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轻质油为辅,不使用重油和煤。园区合理布局,入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量,控制无组织排放。
(三)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噪声源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优化布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环保法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工业园的规划和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9月4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5266599 87532305
2、河源市环保局
地址: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118号
邮政编码:517000 联系电话:(0762)3883720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