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广东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暨广州白云钟落潭(化州)
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于2008年6月受理《广东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暨广州白云钟落潭(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经研究,我局拟批准该园区。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概况
广东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位于茂名化州市城区东郊,前身为1993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鉴江经济开发试验区,开发区于2006年经国家发改委审核通过,并更名为广东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面积调整至5km2,核定主要产业为家具、服装、皮革制品。广州白云钟落潭(化州)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广东化州鉴江经济开发区内,总规划用地面积4.14km2。产业转移园区拟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拟开发61.32hm2,规划期限为2007~2010年,全部为一类工业用地,规划主要引进产业为电子和塑料玩具制品加工;二期开发352.78hm2,规划年限为2010~2020年,规划主要引进轻纺、机械制造工业、乙烯产品后加工工业及电器塑料配件制品等产业,拟引进项目均不产生工业废水。规划人口4万人。开发区扣除工业园用地后剩余86 hm2均为已开发的商业、居住等用地,保持现有的土地利用性质,不再重新规划和改变功能。
二、主要环境影响
(一)园区排放大气污染物产生的地面小时平均、日平均浓度增值均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叠加敏感点背景浓度值也低于评价标准限值,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二)园区污水无论正常排放情况还是事故排放情况,对鉴江水环境影响均不大。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噪声源产生的影响在较小范围内,园区的开发不会导致各敏感点噪声超标。
(四)通过对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将其影响减至较低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园区产生的污(废)水经配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排入鉴江,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B标准和《茂名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56-2003)第Ⅱ时段一级标准中严的指标。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园主要使用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不设置燃油燃煤锅炉。园区合理布局,入园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工艺废气排放量,控制甲苯、二甲苯等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噪声源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优化布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本园区的规划和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8月5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5266599 87532305
2、茂名市环保局
地址:茂名市健康路2号大院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0668)2901330
二○○八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