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茂名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6月23日至2022年06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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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茂名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茂名茂南区 |
建设单位 | 茂名市人民医院 |
项目概况 | 医院拟将二号楼西侧、氧气站东侧单层闲置建筑物改建为核医学科病区,建设1间双人和1间单人核素病房,将原有核医学科诊断区使用放射性核素碘-131治疗甲亢项目迁至于此,同时使用放射性碘-131开展甲癌治疗和甲功测定,使用放射核素镥-177开展前列腺癌和神经内分泌癌治疗,使用放射性核素镭-223和铼-188开展骨转移癌治疗。上述核医学科病区属于一个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
环评机构 | 中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