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07月0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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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东莞常平镇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东部中心医院 |
项目概况 | 拟在医院原车队办公室及其东侧空地位置建设1间伽玛刀机房和配套功能用房,在该机房内新增安装使用1台头部伽玛刀(内含30枚钴-60放射源,单枚属II类放射源,整体按照I类放射源管理)用于肿瘤放射治疗。 |
环评机构 | 核工业二七0研究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