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阳江市阳东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8月25日至2022年08月3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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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江市阳东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项目(一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阳江市阳东区 |
建设单位 | 阳江龙善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处理处置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的36类危险废物、9.6万吨/年。其中,采用焚烧处置技术(回转窑)处置21个类别、3万吨/年;采用安全填埋处置技术处置24个类别、3.2万吨/年;采用物理、化学法处理11个类别、3.3万吨/年;处理废日光灯管1000吨/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江扬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废气主要包括焚烧烟气、物化废气、物料暂存废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