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穗莞干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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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穗莞干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增城区;广东东莞高埗镇 |
建设单位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广州、东莞市,线路起于广州市广东省天然气管网一期管道工程增城分输站,经广州市增城区、东莞市高埗镇,止于东莞市高埗镇高埗末站。线路全长16.25公里,设计输气量50亿立方米/年,设计压力9.2兆帕,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高埗末站、改扩建增城分输站及配套公辅设施等。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废气产生量较少,主要有扬尘、机械燃油尾气等,通过采取喷雾抑尘等一系列措施,可进一步降低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