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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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汕尾陆丰市;广东揭阳惠来县 |
建设单位 | 陆丰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概况 | 国道G228线陆丰市甲子至南塘段改建工程主线东起揭阳市惠来县岐石镇,自东向西上跨鳌江后,沿汕尾市陆丰市甲子、甲西镇北侧外围布设新线,经甲西镇范袁村接回现状路,沿现状路走廊带将现状2车道改建为双向4车道,终于南塘镇客运站,全长约20.8km,其中,揭阳段约0.3km,汕尾段约20.5km。全线采用双向4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80km/h。另设置2条连接线,总长约1.3km。 |
环评机构 | 上海达恩贝拉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