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12月22日至2022年1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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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 |
建设地点 | 广东揭阳惠来县;广东汕尾陆丰市 |
建设单位 | 广东潮惠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揭普惠高速公路南延线工程起于揭阳市惠来县东港镇东港村,顺接揭普惠高速公路,自北向南经过惠来县东港镇、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陆丰市南塘镇和甲西镇,终点位于甲西镇濠头村,与改线后的国道G228平面交叉。路线全长约13.621公里,主线设互通立交2处,平交互通1处,服务区1处(预留),主线收费站1处,匝道收费站2处(其中衡山收费站为预留收费站),改造集中住宿区和养护工区1处。项目主线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4车道。 |
环评机构 | 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