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3月22日至2023年03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政务服务窗口,邮编:51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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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南沙区;广东中山东区街道;广东中山石岐区街道;广东中山火炬开发区街道;广东中山翠亨新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南沙至珠海(中山)城际(万顷沙-兴中段)线路起于广州市轨道交通十八号线万顷沙站,经广州市南沙区、中山市翠亨新区、火炬开发区、石岐区、东区至兴中站。线路全长47.6km,其中桥梁段长度4.6km,地下段长度42.85km,桥梁转地下过渡段长度0.15km;全线设十二涌站、二十涌站、香山站、火炬东站(预留高架站)、火炬站、张家边站、中山站、岐江新城站、石岐站、兴中站10座车站,烟筒山停车场1座,双线2.47公里出入场线,新建香山、烟筒山2座主变电所。本工程铁路等级为城际铁路,双线,电力牵引,市域D型车,速度目标值160公里/小时。 |
环评机构 | 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工程采取全封闭、半封闭、直立式声屏障、轨道减振、消声器、消声百叶围蔽等降噪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或声环境质量不恶化。停车场及涉及敏感目标的风亭、冷却塔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二、振动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工程实施高等减振措施、特殊减振措施,桥梁高架线全封闭、半封闭声屏障段同步实施高等减振措施,采取上述减振措施后,工程沿线各振动环境保护目标处振动环境、二次结构噪声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加强施工管理,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在施工期及运营期开展生态监测、生态监理。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拌合站、预制梁场、施工营地等设施,确保项目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对沿线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稳定性影响不大。 四、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运营期车站、停车场等生活或生产污水经预处理达标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或定期清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洗车废水经自动洗车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直接回用于洗车机洗车作业,不对外排放。 五、电磁环境影响 主变电所建成运营后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控制限值要求。 六、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采用电力牵引,无机车废气排放。地下车站风亭通过在风亭周围种植乔木,并将风亭风口背向居民住宅等措施,可有效降低风亭排气异味的影响。 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车站及停车场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停车场、主变电所产生的废油、废旧蓄电池等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八、海洋环境 本项目涉海工程为隧道工程,盾构隧道施工废水依托其他工程段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等,不排入地表水体,不会对海洋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隧道采用全封闭防水结构,项目建设及运营对海洋水质、沉积物、水文动力环境影响较小。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信息公示等方式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