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6月09日至2023年0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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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京港澳高速公路粤境清远佛冈至广州太和段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佛冈县;广东广州从化区;广东广州花都区;广东广州白云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省路桥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广韶分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起点位于清远市佛冈县石角镇佛冈互通立交,顺接京港澳高速公路韶关乐昌至清远佛冈段,向南依次经过清远市佛冈县汤塘镇,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太平镇,花都区花东镇,白云区钟落潭镇、太和镇,终于广州市太和镇太和枢纽立交,与北二环高速公路相交并顺接华南快速路,项目路线长度约72.63km;全线采用双向十车道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52.5m,设计车速100公里/小时。 |
环评机构 | 广东绿鑫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采取低噪声路面技术等措施降低噪声源强,并采取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后,各敏感点声环境满足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优于现状或不恶化。 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环境影响 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优化施工组织,控制施工范围,及时进行复垦、绿化。禁止在限制类生态红线内设置取弃土(渣)场、搅拌站及施工营地;加强施工期环保宣传和教育,做好名木古树等的保护工作。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建设总体上对生态敏感区的生态影响有限且可控。 三、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项目各收费站房、服务区和集中生活区等附属设施的生活污水采取有效的污水处理措施,使其满足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理中心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处理达到回用水标准后回用于绿化,不外排。项目涉及流溪河石角段二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和和龙水库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设置路面径流事故应急池,路面径流收集后经处理引至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外排入非敏感水体,禁止排入周边水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含陆域)内。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影响 沿线服务区、集中住宿区、管理中心等餐饮厨房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 五、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 服务区、收费站等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六、环境风险 对于跨越饮用水源保护区路段的桥梁,采用高防护等级护栏,水源保护区禁止剧毒物品运输;设置事故应急沉淀池及配套径流收集系统;设置监控视频、安全警示标志和应急电话;规范车辆行驶,强化物品运输的管理;制订完善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区域应急预案协调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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