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结构性材料高碳铬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初审意见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8月16日至2023年08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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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年产23万吨结构性材料高碳铬铁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阳江高新区 |
建设单位 | 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选址现有厂区范围内,生产高碳铬铁22.75万吨/年。 |
环评机构 | 广东中科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包括生产过程和物料储存环节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分别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2)废水:项目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全部回用不外排。(3)声环境: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降低噪声,厂界噪声达标排放。(4)固体废物:废矿物油、废催化剂等危险废物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脱硫石膏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冶炼炉渣在项目运营后根据危险特性鉴别结果依法处理处置。(5)地下水:厂区分重点防渗区、简单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分区采取相应防渗措施。(6)环境风险:加强管理,设置事故应急池,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