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7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547日至201541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    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020-87531416    传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

宝钢湛江钢铁有限公司

湛江市东海岛东简镇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拟使用4套中子水分计,分别带有13.7E+10贝可的镅(铍)-241放射源,属Ⅳ类放射源;使用1套凸度仪,带有3枚活度为1.85E+12贝可的放射源铯-137,属Ⅱ类放射源;使用1X射线凸度仪以及11X射线测厚仪以及7X射线荧光光谱仪,均属Ⅲ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制定并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定期对场所进行监测;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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