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800千伏穗东换流站扩建第一、二台主变工程审批前公示

 

广东±800千伏穗东换流站扩建第一、二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800千伏穗东换流站扩建第一、二台主变工程,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51216日至201512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87020-87531393

 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800千伏穗东换流站扩建第一、二台主变工程

建设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建设单位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超高压输电公司

项目概况

在我局已建成投运的±800kV穗东换流站围墙内的预留场地中,扩建2×1000MVA主变及相应配电装置,扩建35kV间隔2个、220kV出线8回,本期每组主变配置3×60Mvar低压电容器。本期扩建全部利用站内原有场地及预留空地进行,不需新征占用站外土地。

环评机构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换流站设计中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主变压器设备招标时,应明确要求将主变压器1m处噪声水平控制在75dBA)以内。

2)在不影响主设备区施工进度的前提下,合理施工组织,利用站内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生活污水。

3)换流站内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4)废弃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应收集到专用的储存室贮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5)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

6)变压器冷却油为矿物油,因其而产生的废弃沉积物、油泥属危险废物。为避免可能发生的变压器因事故漏油或泄油而产生的废物污染环境,进入事故油池中的废油不得随意处置,如发生事故漏油,则由设备厂家对油进行回收利用,含油废水则由有资质的单位外运至专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焚烧或简单填埋。维修变压器后,对含油的废物如:抹布、手套等,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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