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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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 |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
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19号 |
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
拟增加使用DSA、DR等医用Ⅱ类、Ⅲ类射线装置共7台用于放射诊疗。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核技术应用扩建项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拱北海关 |
中山神湾港、珠海洪湾港、珠海横琴口岸 |
广东核力工程勘察院 |
拟在三个港口分别扩建使用1套货物/车辆辐射检查系统(均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海关货物的安全检查。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