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揭阳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揭阳市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揭阳市人民医院 揭阳市榕城区天福路107号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拟将放射治疗综合楼首层原钴机治疗退役机房改建为电子直线加速器治疗室内,使用1台电子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放射治疗,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二层建设1间甲癌病房,使用碘-131开展甲癌治疗项目;在外科住院楼首层CT2室使用碘-125粒子源开展植入治疗,属丙级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外科住院楼18层建设1间ERCP手术室,使用1台ERCP(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疗。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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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