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核技术利用项目、广州新市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以及台山华济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2017921日至201792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1393020-87531416,传真:020-87531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大道(龙岗段)6082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拟新增使用2DSA(属类射线装置),其中一台替换原有旧机;新增使用1C臂机和1DR机(均属类射线装置);开展碘-125粒子源植入治疗,设置1间专用病房,属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建设核医学科,使用锝-99m和碘-131开展SPECT/CT核素显像,使用锶-89、碘-131用于核素治疗,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核技术利用项目

中山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深圳)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街道光桥路东侧、圳辉路北侧

核工业二七〇研究所

拟在医技楼西栋一层建设核医学科,使用放射性核素进行SPECT/CT核素显像和治疗,设置两间甲癌病房,核医学科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医技楼建设放射科,使用DSA进行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在医技楼、门急诊使用ERCP、乳腺机等Ⅱ、Ⅲ类X射线装置用于放射诊断。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广州新市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广州新市医院、广东药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新街79号之一、之二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口腔科大楼首层新建核医学科,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进行同位素治疗,设置5间甲癌病房,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台山华济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台山华济医院

江门台山市台城新宁大道196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拟在住院部1楼北面建设1DSA手术室,新增使用1DSA用于介入手术中的放射诊疗,属Ⅱ类射线装置。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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