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公示

我局拟批准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单位

珠海市水资源管理中心

二、项目概况

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由新建竹银水库、扩建月坑水库、新建竹洲头泵站及配套输水隧洞、输水管道等组成,年引水时间88天,年引水量(2020年)10665万m3 ,通过泵站抽水、水库蓄淡,与珠海现有的供水系统相结合向澳门、珠海东区(主城区)和珠海西区水厂供水,确保珠海和澳门枯水期的供水安全。工程主要内容:新建竹银水库包括主坝、两座副坝和溢洪道及排洪渠,正常蓄水位50.0m,相应库容3902万m3;月坑水库扩建工程是在原主、副坝基础上加高约10m,正常蓄水位提高至35.6m,相应库容增加至282.4万m3;新建竹洲头泵站位于西江磨刀门水道平岗泵站上游7.14km处,取水规模80万m3/d,总装机容量1.25万kW;新建输水管道沿江埋管敷设,总长8.38km,管径2.6m,并入现有平岗泵站的输水管网;新建输水隧洞总长2238m,其中1#隧洞长724m,连接竹银水库与平岗泵站,2#隧洞长1187m,连接竹银水库与月坑水库,3#隧洞与1#隧洞联通,长327m。

本工程永久占地面积为3571.02亩,其中耕地(基本农田)438.07亩;临时征用土地总面积1318.29亩,其中耕地(基本农田)26.36亩。本工程涉及移民搬迁安置人口676人,生产安置人口820人。施工总工期为18个月。

 

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相关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四、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施工期:项目建设过程中导流工程、主体工程建设、场内外交通道路建设等要进行大量的挖方、堆方、填筑方工程,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弃渣、废水、噪声、废气,对周边城区、河流水质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施工占地将对周围地区植被、生物栖息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运营期:项目基本上不产生污染物,水库建成蓄水前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局地气候、水文、泥沙、水质、水温、环境地质(库岸稳定、水库渗漏等)、水生生物、陆生生物、对下游的冲刷等;水库正常运行后,蓄水期间的大部分环境影响因素将趋于稳定状态,而水库水质、泥沙、库岸稳定等影响仍然存在。

五、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建立施工期环境监测和监理制度。施工期产生的废污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全部回用;采用先进的作业方式和施工设备,在物料装卸、运输、堆放、拌和等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废气和扬尘污染,施工期各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相关标准要求;落实有效的降噪措施,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采用无声破碎剂代替普通炸药进行隧洞爆破,确保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90)要求;妥善做好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作,施工过程中以挖方作筑填方,尽量减少弃方量,施工生活区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及时对土料场、弃渣场、施工临时占用地等进行绿化、植被恢复或复耕,防止造成水土流失。竹银水库蓄水前,严格按照《水库库底清理办法》的要求对库底进行清理,防止水质污染。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并落实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2、运行期环境保护措施

营运期站场的废污水经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全部回;营运期主要噪声源为取水泵房的水泵运转噪声,采取综合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要求。

妥善做好移民安置工作。建立完善的事故防范和应急体系,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在竹洲头泵站吸水口设置永久围油栏和高水压的流动式水枪或射水装置,保障吸水点吸水安全。在白竹公路和水库之间路段设置隔离带和径流收集系统及缓冲池,设置限速、减速的标志及警示牌,禁止运输有毒有害物质和危险品车辆经过库区等饮用水源保护区,防止发生突发性的污染事故。建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系统,对影响饮用水源水质的陆域污染源进行监控,在取水口设置水源水质在线监测系统,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六、移民安置方案

根据枢纽工程的施工进度及水库分期蓄水计划,结合建设征地处理和移民安置规划综合分析,确定移民安置规划以2008年为设计基准年,库区和枢纽工程永久占地以2009年为规划水平年。

马墩村安置方案,根据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以及移民的意见和建议,马墩村170户669人,外迁到珠海大道北的八围,划拨珠海市政府统征土地安置。马环村安置方案,根据地方政府及管理部门以及移民的意见和建议,马环村3户7人,在本村划拨宅基地自行安置。生产安置人口合计820人。

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珠海市竹银水源工程为“蓄淡调咸”工程,是保障澳门、珠海供水安全的重要措施,是全面解决澳门、珠海供水安全工程措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提高澳门、珠海两市供水安全性,促进其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提高其城市环境质量,保障社会环境和谐稳定等方面均有重大意义。竹银水源工程的建设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及国家有关设计规范,工程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在采取和落实了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相应环保措施和建议后,该项目的选址与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结论公示时间2008年7月29日至8月4日。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受理单位反映或投诉。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 邮编:510630

联系电话:020-85516390、020-87532305

电邮地址:LJH1116@21cn.com

 

 

 

二○○八年七月二十九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