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东莞市石大公路路面大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拟批准《东莞市石大公路路面大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项目概况

东莞市石大公路起点接莞龙路(S120),沿线经过茶山、寮步、大岭山三镇,终点接莞长公路,公路全长27.296公里。本次改造内容包括:在现有水泥砼路面加设沥青砼罩面;部分路段拟利用绿化带和辅道进行6车道扩建;建设互通式立交3座,分离式立交6座,人行天桥16座,人行通道9道,大桥3座,涵洞31道,13处大型平面交叉。项目用地均在原线路征地红线内,不需新增征地。项目总投资8.9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49.66万元。

二、   主要环境影响

(一)项目起点路段位于东莞茶山水厂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陆域范围,发生事故时存在一定环境风险;路线跨越寒溪水,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

(二)沿线京山村、茶山镇中心区、下周塘、寒溪水、石步、良边、坑口、泉塘、大蚬地、大坑、马蹄岗、新塘等临路建筑等受交通噪声影响而超标;营运中远期受噪声影响而超标的单位还包括茶山医院下周塘卫生站、马蹄岗门诊部、新塘村委会卫生站、大岭山医院门诊部等。

三、   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防范、应急措施。水源保护区路段禁止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对寒溪水大桥等敏感路段两侧防撞栏进行加固,并优化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水环境安全。

(二)对因交通噪声引起超标的敏感建筑,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搬迁、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安装隔声通风窗等措施;营运中远期对敏感点进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8月19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以下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2、东莞市环保局

地址:东莞市莞城创业新村16座

联系电话:(0769)23391138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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