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批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拟批准《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推荐线全长62.23公里,起于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通过义和立交与广惠高速公路相接,经龙溪镇、潼湖镇、沥林镇、新圩镇、东莞市清溪镇、凤岗镇,止于深圳市龙岗街道,在雁田水库南侧与盐排高速公路相接。项目采用6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3.5米,设计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特大桥5座、大桥21座、中小桥10座,桥梁总长14715.5米,特长隧道2座、长隧道2座、中隧道1座、短隧道2座,总长13002米,互通式立交10处,涵洞75座,管理中心和服务区各1处,养护道班2处,收费站10处。项目总投资约69.45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亿元。

 

    二、主要环境影响

 

    (一)线路在博罗县苏村地区跨越东江干流,并先后从石鼓水库、澳背水库、契爷石水库、清林径水库、官井头水库、龙口水库和雁田水库附近经过,其中穿越清林径水库和雁田水库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 施工期和营运期均可能对水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事故时存在一定环境风险。

    (二)线路经过惠州市博罗县的新田心、低田、绿水湖村,惠城区沥林镇的罗村、火岗村、叠石龙、官陂头、高超坝、塘子角、务下、水流田和东莞市谢岗镇的黎村、崖山背等村庄,施工期及营运期存在噪声、粉尘、汽车尾气等影响。

    (三)线路主要以隧道方式穿越东莞市银瓶嘴自然保护区,其中在实验区有50m的短暂露出段,施工期可能存在水土流失及生态影响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并落实相关防范、应急措施。东江特大桥及水源保护区路段禁止运输剧毒物品的车辆通行。敏感路段两侧采用双重防撞栏进行加固,并优化设置桥(路)面径流收集、处理系统,确保水环境安全。

    (二)对因交通噪声引起超标的敏感建筑,将根据不同情况采取搬迁、改变建筑物使用功能、安装隔声通风窗等措施;营运中远期对敏感点进行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隔声措施。

    (三)做好生态敏感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止、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合理安排工期,大规模填挖路基工程尽可能避开雨季,对靠近敏感地区(东江、各水库、村庄等)路段,设置足够长度、强度的临时挡土墙。加强路基边坡的绿化和维护,防止土层裸露;临时施工地、取土场、弃渣场等及时实施植被恢复及补偿措施。在银瓶嘴自然保护区路段施工前,请专家进行植物资源鉴别,对有价值的植物进行移植保护。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粤湘高速公路博罗至深圳段,是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中的第四纵线的南段。项目的建设对于增强深圳、香港、东莞的经济辐射作用,促进粤、港、湘、赣等地跨区域的经济合作,实现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其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及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环境不利影响能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从环境保护角度,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9月28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以下受理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地址: 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305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八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