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关于审查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我局于2008年11月受理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内容概况

    佛山禅城(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以下简称“工业园”)选址于清新县下滨江片区的禾云镇与龙颈镇交界处。总规划用地面积4.51平方公里,工业园分两期开发,其中首期1.6平方公里,远期2.91平方公里。工业园首期仅发展新型建材(陶瓷)产业,布置14条陶瓷生产线,形成陶瓷生产能力2297万m2/a。工业园远期除主导产业新型建材(陶瓷)外,拟引进五金、机械等行业。工业园首期规划人口总数为1.011万人。园区将使用天然气作为主要能源。

    二、主要环境影响

    (一)园区使用清洁能源,废气经处理达标排放对周边敏感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二)首期生产期和非生产期污水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评价河段影响不大,对清新县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影响较小。在发生事故性排放时,禾云河会受到较大的不良影响,滨江河也会受到一定影响,虽然至饮用水源保护区及县城取水口处CODCr和氨氮仍能满足Ⅱ类标准要求,但氨氮已较接近Ⅱ类标准的限值。

    (三)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后,周边居民点可达到相应声环境功能要求。

    (四)通过对固体废弃物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可将其影响减至较低程度,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三、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

    工业园首期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后83%回用于生产过程,剩余部分处理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后外排禾云河。

    (三)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首期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陶瓷企业采取机械、湿法除尘等综合治理措施控制喷雾干燥制粉工序、窑炉烧成工序、原料堆存、各种粉料的输送和配料、粉料压坯工序等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污染。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立足于综合利用,并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处置。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对噪声源采取吸声、隔声、消声和减振等措施;加强绿化;优化布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有关环保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工业园首期的规划和建设是可行的。

    本项目环保审批公示时间7天(自2008年11月21日起)。如对此项目持有异议者,可向公示单位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受理单位:

    1、广东省环境保护局监督管理处

    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5266599  87532305

    2、清远市环保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凤鸣路

    邮政编码:511515

    联系电话:(0763)3363220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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